2010-11-17

2010.05.22.圓滿教育討論會討論內容摘要

(一)高老師引言與伙伴分享、討論:

1.對於「接納自己」一詞的認知:


王老師:「接納自己」含有放緃自己的意味。

蔡媽媽:以前常受別人的看法影響,現在則是慢慢的學習接納自己。

吳老師:自我、本我、超我有時會產生衝突,不接納時會因而產生內在衝突。可以接納自己有不完美,較不會產生內在衝突。

林老師:學校推福智的「觀功念恩」活動中,有每人對自己人生的樣貌分享,自己因而學到悅納自己這句話。我們教孩子要看到自己、肯定自己,但自己未必做得到,就像吳老師所說的,沒有做到自己肯定自己,而是要別人肯定自己。現在學到要去內觀看自己,接納自己就是有些事會做不好,也會有怠惰時。自己要去省思並接納自己。

高老師:認識、肯定、調整、悅納…自己,這裡的許多相關概念累計成為一個概念,每個概念彼此又相關。

2.「接納別人」與「接納自己」,二者之中的「接納」一詞是否相同?

蔡媽媽:接納自己與接納別人,會有不同標準。自己對別人標準是比較低的,而對自己要求較高,但在慢慢調整自己中,只是經過一段時日後,也調高了對別人的要求。

王小妹:「接納自己」一詞是在高中後才聽到的,感覺到是較消極的意味,滿足自己的現狀。而接納他人是比較積極的,包容他人,有較寬容的感覺。

高老師:文化或年代使得不同世代的人觀念有差別,妹妹不會把姊姊視為自家人,而蔡媽媽「接納自己」的「自己」中是包含家人的。

吳老師:個人價值觀不同,對人、事的標準不同,會影響到接納與否。

3.不接納好不好?會不會產生問題?(註:接納的對象包含人、事,但不包含物)

王小妹:「接納」含有價值觀,較「接受」更深層,是面對自己內心的感受。

王老師:自己並不認學生同欺負同學的行為,但可以接納小朋友因為家庭環境或情緒影響而有這樣的行為。

高老師:我們希望可以將許多教育上的重要概念釐清。我們對自己所使用的語言,其實不是那麼清楚明確,平常可以勉強生活,但真的可以認識自己嗎?藉由討論、交流,可以分享彼此想法。

吳老師:由王老師的說明來看,接納是好的,對他人對自己都好。

王老師:不接納會自討苦吃。不接納自己,是苛責自己;不接納別人,也無可奈何。

文文老師:雖然大多數人說要接納自己,但一開始自己並不是接納自己的;至於接受別人,當對方自我感覺過於良好,接不接納他其實也沒差別。也許自己認為接納自己了,但別人並不這樣想。有時並不是「不接納(指與接納相反)」,而是「不知道什麼叫接納」,所以才沒有做到「接納」。

高老師:傳統文化中是沒有「接納自己」這種想法的,這其實是舶來品。外國人為什麼要鼓勵這一件事呢?會不會是因為發現「不接納」會產生問題,所以才要鼓勵「接納」?古今中外,大家的心理應是相去無幾。近代西方文化之所以提出這一項,是否在提出以前並無此問題?其實在西方尚未有心理學時,宗教上便說:「要愛自己,像愛別人一樣。」如果我們看五十年以前的書,可能找不到「接納」一詞,所以這應該是近期才使用這個詞彙,但此事應該是古已有之。

施慧芬:接納自己與接納別人是整體的。

高老師:根據出土的一份數千年前蘇美人文物記載,便已出現老師抱怨學生一代不如一代。戰爭始自原始人。而研究發現,連與我們較接近的猩猩而也有很暴力的行為。自古至今,我們之所以要「呼龥」道德,也就表示道德需要提升。

施慧芬:真正的愛?

蔡媽媽:每人對愛的定義不同,有的是優缺點都愛,包容一切,有的則是把最好的留給自己。

伙伴甲:主格與受格不同時,意義也會有不同。

高老師:在希臘語中,愛有二種:博愛的、宗教的關懷;另一種是貪愛的、情感性的。

在生命中,大家是如何認知這些概念的?在圓滿教育裡,我們要傳達、培養小朋友什麼呢?如果我們想到傳統文化,有沒可能古代智者也有這些關懷,但是用語不同。當我們提到諸如「慈悲」或「慈愛」時,可能很容易被聯想至宗教,為免造成誤解而少用。若用現代語詞「接納」來談,我們要思考接納與否之利弊。我們可以思考博愛、慈愛或慈悲在教育上之意義,引導以理性來思考慈心、慈愛。

(二)問題與討論:

1.學生甲:我覺得今天可以用大學第一段來解釋:大學之道,在明明德,在親民,在止於至善……。「親」與「愛」或接納是有關的。

2. 施老師:接納一詞,早期在國小為權威教育,老師要求嚴格,除了認真授課,對孩子不好行為,會以打罵管教學生。後來學校派老師去學輔導相關知識與技能,自己又去張老師學習,首次學習接納──輔導員不要有很多自己的成見與框架,若本身不能接受個案的行為,是無法幫助個案的。由於傳統華人缺乏尊重的觀念,因此自己在學習此事時學得很辛苦。對於學生的不良行為,要尊重、開放,要轉換態度是有困難的。需要一段時間,逐漸的適應。也了解到即使表現優秀的的學生,也會希望老師關懷他們,但當被忽略時,心中會有所不平。輔導中有很多認識自己、了解自己、接納自己的相關概念。早期是以中心德目、生活與倫理課來教導,後來改變為團體活動、輔導活動,到現在是融入各科中。

林老師:民國八十幾年時,那時候學校要老師教小朋友尊重別人。若自己不懂尊重別人,也很難去教孩子。

文文老師:自己是被霸凌的對象,由自己經驗來看,尊重對方,並不能改變對方。

(三)由於時間有限,六月主題,由鄭老師代為引言,屆時再繼續討論未完之主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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